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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思想误区

对于煤炭是否能成为洁净能源,中国工程院院士谢克昌大声疾呼:我必须再次强调,实现了清洁高效利用的煤炭就是清洁能源!中国工程院院士凌文也表示,通过洁净煤技术可以把煤炭中的硫、氮氧化物等先行提取出来,然后将处理后的煤炭配合洁净炉具燃烧,这样可实现有害物质的大大减排。至于是否是清洁能源不应只看出身,而是要看它最终的排放。同时,在考虑我国未来能源结构调整时,也要充分地考虑我国能源禀赋的实际情况。 
  事实证明,煤炭不应该总是被“妖魔化”,黑煤炭变“白天鹅”的凤凰涅槃已经开启,而让煤炭更好地发挥“乌金”作用仍需各界共同努力。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对当前我国先进的节能环保洁净煤技术给予充分肯定,建议加大洁净煤的适用性和应用性,达标排放、便捷使用,使政府放心、用户认可。 
  众所周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受政策影响较大,而且一时也难以改变社会对燃煤污染固有的程式化认知,市场用户存在等待观望心理。一些有社会责任的煤炭加工利用企业,通过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全可以改变煤炭高污染低效率的利用方式,真正形成“以排放指标论英雄”的清洁利用方案。对此,笔者认为,仅靠企业力量是有限的,还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多管齐下,久久为功,破解一系列传统的思想误区。 
  一是加快推行改性洁净型煤产品新标准。对于洁净煤的产品标准,应充分考虑以普通烟煤为原料研制而成的洁净型煤,应将产品标准中污染物限制要求从“限制煤炭本身指标”变为“限制煤炭燃烧排放指标”,保障普通烟煤提质改性后制成的洁净型煤顺利进入市场。笔者了解到,兖煤蓝天洁净型煤和环保炉具的山东省标准已经立项,行业标准正在积极推进。 
  二是加大“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的推广力度。应在推行提质改性洁净型煤产品新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修订节能环保炉具技术产品的标准和认证体系,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应促进各地一方面对节能环保炉具推广目录中的企业实行动态调整管理,规范政府招标,避免出现低价低质中标的现象;另一方面支持以大型节能环保炉具替代小型燃煤锅炉的新方案,制定产品标准和排放要求,并给予市场准入许可,避免被“一刀切”淘汰中小燃煤锅炉的政策拒之门外。 
  三是支持协调企业均产稳产和对洁净型煤取暖“冬病夏治”。洁净型煤的需求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差异,产能产量不能均匀释放。特别是民用洁净型煤主要用于取暖和炊事,使用的高峰期大多集中在冬季,淡旺季明显。大多数型煤生产企业迫于现金流的压力,一般7月至10月生产,既不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容易出现洁净型煤在冬季供应能力和供应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现象。这需要解决洁净型煤均产稳产的问题,充分调动仓储中转、物流配送等方面的资源,给予用地、税费、奖补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形成洁净型煤产业上下游及产业周边共生共荣的健康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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